什么是金本位?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19 21:20:21
什么是金本位?

什么是金本位?
什么是金本位?

什么是金本位?
金本位是一种金属货币制度.在金本位制下,或每单位的货币价值等同於若干重量的黄金(即货币含金量);当不同国家使用金本位时,国家之间的汇率由它们各自货币的含金量之比--金平价(Gold Parity)来决定.金本位制於19世纪中期开始盛行.金本位制总共有三种实现形式,它们是: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金兑汇本位制,其中金币本位制最具有金本位制的代表性.
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将黄金铸币作为法定本位币,而银币则退居辅币地位,它的自由铸造和无限法偿能力受到限制.而黄金作为本位币,就有了无限法偿能力,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成金币.任何都可以向国家造币厂申请将其所有的黄金铸造成金币或将金币溶成金属块.黄金的输入和输出在国与国之间可以自由进行转移.金币本位制的统治地位长达100年,其间,它对资本主义的生产起到过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由于世界黄金产地分布不均匀,金币磨损等原因,金币本位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逐渐被金块本位制和金兑汇本位制所取代.
金块本位制及金兑汇本位制
在金块本位制中,可以兑换黄金的银行券代替了金币.任何人都可以将所持有的银行券兑换成等量的黄金,但是存在一个一般人达不到的最高兑换限额.这种制度可以部分解决黄金产量不足的问题和磨损所带来的消耗.
金兑汇本位制也称做虚金本位制.当一个国家实行这种货币制度时,需要将黄金存放在另一个国家,本国货币与之实行固定比例率,只有当此国货币兑换成黄金存放国的货币时,才能兑换成黄金,这是一种殖民地性质的货币制度.
上述两种货币制度在20世纪70年代基本消失.
广义的金本位制包括“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通常所说的是狭义的金本位制,即金币本位制,它的特点是:金币的形状、重量和成色由国家法律规定,但可以自由铸造和自由熔化;辅币和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成金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的主币和具有有限法偿能力的价值符号(辅币和银行券)同时流通;货币储备使用黄金,并以黄金进行国际结算,黄金可以自由地输出输入国境.这些特点使本位货币的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等,国内价值和国外价值趋于一致,保证了货币制度的相对稳定性.
金本位的货币制度,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确立起来的.英国早在1861年通过金本位法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黄金作为货币的本位,1862年开始铸造金币,货币单位为英镑.1865年,法国、比利时、瑞士三国组成拉丁货币同盟,发行了货币史上流通最久的金法郎,规定其含金量为0.9032258克纯金,这种国际间通用的金铸币,一直到本世纪30年代才停止流通,但至今还有些国际性的组织如国际电讯同盟,仍然以金法郎作为计算与结算单位,欧洲其他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在19世纪后期实行金本位的货币制度.
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规模的扩大,对黄金的需要量不断增加,而黄金的产量有限,而且在世界各地分布不平衡,加之战争等因素的影响,金币自由铸造与自由流通的基础不断削弱,银行券等价值符号对金币自由兑换的可能性日益缩小,黄金在国际间的自由输出和输入受到限制,最终导致西方国家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宣告金币本位制破产,并在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之后,宣布放弃金块本位制.金币本位制度在资本主义世界盛行了约百年之久,虽然其已经成为货币史上的历史陈迹,但它给货巾制度带来了深远影响.
金币本位制的基本特征是:以一定量的黄金为货币单位铸造金币,作为本位币;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同时限制其它铸币的铸造和偿付能力;辅币和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金币或等量黄金;黄金可以自由出入国境;以黄金为唯一准备金.
金币本位制消除了复本位制下存在的价格混乱和货币流通不稳的弊病,保证了流通中货币对本位币金属黄金不发生贬值,保证了世界市场的统一和外汇行市的相对稳定,是一种相对稳定的货币制度.
金汇兑本位制又称为“虚金本位制”,其特点是:国内不能流通金币,而只能流通有法定含金量的纸币;纸币不能直接兑换黄金,只能兑换外汇.实行这种制度国家的货币同另一个实行金块本位制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比价,并在该国存放外汇和黄金作为准备金,体现了小国对大国(“中心国”)的依附关系.通过无限制买卖外汇维持金块本位国家货币的联系,即“钉住”后者的货币.国家禁止黄金自由输出,黄金的输出输入由中央银行负责办理.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印度、菲律宾、马来西亚、一些拉美国家和地区,以及20世纪20年代的德国、意大利、丹麦、挪威等国,均实行过这种制度. ?
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是在金本位制的稳定性因素受到破坏后出现的两种不健全的金本位制.这两种制度下,虽然都规定以黄金为货币本位,但只规定货币单位的含金量,而不铸造金币,实行银行券流通.所不同的是,在金块本位制下,银行券可按规定的含金量在国内兑换金块,但有数额和用途等方面的限制(如英国1925年规定在1700英镑以上,法国1928年规定在215000法郎以上方可兑换),黄金集中存储于本国政府.而在金汇兑本位制下,银行券在国内不兑换金块,只规定其与实行金本位制国家货币的兑换比率,先兑换外汇,再以外汇兑换黄金,并将准备金存于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