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把哲学上的“存在”,理解为泛指人的对象.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13:13:26
可以把哲学上的“存在”,理解为泛指人的对象.

可以把哲学上的“存在”,理解为泛指人的对象.
可以把哲学上的“存在”,理解为泛指人的对象.

可以把哲学上的“存在”,理解为泛指人的对象.
不可以,首先要明白什么是主体,客体,客观,存在的关系.
主体一般是指人,人所指向的是客体,客观的范围比客体大.举例:在夜晚,有黑猫和白猫,你可以看见白猫,看不见黑猫,那么白猫是你的客体即对象.黑猫是客观,即是存在的客观事物.

不可以,哲学上的存在没有这么简单,每个时期不一样的,哲学所说的存在往往是永恒的东西,追究本源的

不可以。
因为,哲学上的“存在”,是指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世界。简单地说就是物质。

这种说法问题很多,语病更多。要是这样理解问题,说明问题,学问也就永远无法增进。存在者,让圆融善美状态实现、成就出来谓之。存是在的同义词;在者,《尔雅.释训》释「居也」。《易.乾传》称︰「察也」。无论是居或察,都是明明白白、圆融善美谓之。明明白白、圆融善美是成就、完成了的状态。成就或完成了的状态,指的当然是要使之生产出来。既然是要做出来,要加以完成的状态,那麼就是还没有这种东西,要生产出来才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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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问题很多,语病更多。要是这样理解问题,说明问题,学问也就永远无法增进。存在者,让圆融善美状态实现、成就出来谓之。存是在的同义词;在者,《尔雅.释训》释「居也」。《易.乾传》称︰「察也」。无论是居或察,都是明明白白、圆融善美谓之。明明白白、圆融善美是成就、完成了的状态。成就或完成了的状态,指的当然是要使之生产出来。既然是要做出来,要加以完成的状态,那麼就是还没有这种东西,要生产出来才会有的。另外,所谓的对象,同样也是要生产出来,才能显现出来的。任何一般人所谓的「对象」,不会是「对象」。因为成为一般人相对面站立出来的状态,那都是已然显现出来,才有可能成立的。可一般人没有经过调查、研究或类比的过程,所谓的对象不会是成就出来、明明白白的对象。这时候一般人的感官经验所显现出来的所谓对象,那是表面的、被隐藏起来的、为人还不知的状态。换句话说,这种状态根本不是一般人的对象,仅仅是一般人以为是对象的那种东西。那麼一般人究竟又看到什麼、听到什麼又闻到什麼了呢?完全没有。他们所看到、听到或闻到的,仅仅是他们自己幻觉的产物。存在或对象既然都是要加以完成、实现出来的状态,那麼不管它们是不是等价,在它们本来的状态下都不会是一般人的对象,自然更不会是一般人所以为的存在。何况,存在和对象是义理上不同的位置和状态,在没有把对象生产出来之前,就没有存在这一回事。是以,存在是完成了的对象这种状态的一种说法;一个就过程而言,一个就结果而言。而存在就是对象的表现。存在是对象的表现,这种分析是把道理分解开来。把道理分解开来就是理解之谓。那麼迳自把「哲学上的『存在』理解为泛指人的对象」是不是说得通呢?自然是说不通的。因为这种状态完全不发生理解这回事,这里有的仅是对於问题的不解。既然这里存在著不解这种状态,那麼就是不可以把哲学上的存在理解为泛指人的对象。道理在这里,要增进的学问也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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