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详细介绍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6 02:59:28
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详细介绍

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详细介绍
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详细介绍

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详细介绍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
  股权分置改革的含义:
  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就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
  以前不叫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叫国有股减持,现在重新包装了一下,再次推出.内地沪深两个交易所2.45万亿元市值中,现在可流通的股票市值只有8300亿元,国有股等不可流通的股票市值达1.62万亿元.如果国有股等获得了流通权,沪深两个交易所可流通的股票一下子多出两倍,市场只可能向一个方向前进,那就是下跌.如果再考虑到国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获得,而流通股大都是几倍、十几倍的溢价购得,那流通股股东在国有股减持中所蒙受的损失也就很容易看清了.
  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这二类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异和流通权不同之外,赋于每份股份其它的权利均相同.由于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异,造成了二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
  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使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不关心股价的涨跌,不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越来越影响到上市公司通过股权交易进行兼并达到资产市场化配置的目的,妨碍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
  最开始提的是国有股减持,后来提全流通,现在又提出解决股权分置,其实三者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国有股减持包含的是通过证券市场变现和国有资本退出的概念.全流通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变现概念.
  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个改革的概念,其本质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实现同股同权,这是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实际进入流通,它与市场扩容没有必然联系.明确了这一点,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并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股权分置改革中的问题
  第一,市场供需失衡问题.
  三分之二的非流通法人股,一旦被允许卖给个人投资者并在市场流通,似乎会导致市场上股票供应的剧增,如果对股票的需求跟不上大幅度增加的供应,可能会导致股价的大跌.股权分置时刻威胁着中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尽快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扫除一个重要的障碍.
  第二,股东利益冲突问题.
  流通股与不流通法人股的长期法定分割导致上市企业在收入分配问题上面临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明显及长期的利益冲突.
  流通股股东认为国有大股东当初上市时并没有以现金在市场上购买股份,而是以低于真正市场价的资本估值而获得股份及控股权,因此认为吃了亏,需要在股权分置改革时获得补偿.
  到底需要补偿多少?没有人讲得清楚.显然,这是一个大股东与流通股小股东讨价还价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在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很明确地将讨价还价的细节交给了每一个上市公司自己去处理,但规定股改方案必须经过三分之二流通股股东同意及三分之二全体股东同意.这一政策是2005年股改可以顺利推行的关键,因为它一方面使得证监会可以超脱于具体的利益分配,另一方面也限定了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讨价还价的相对力量, 中国股改势在必行大大降低了股权分置改革的交易成本与阻力.
  由于大部分企业的大股东是国有企业母公司,相对较好说话,他们对流通股小股东的让步也就比较大,小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获得补偿的股份数平均达到流通股总量的30%之高.
  有学者和专家认为改革中,国有股让利太多,但也有流通股持有人认为国有股让利不够而拒绝改革方案.
  市场参与者将注意力聚焦在这些讨价还价的细节上,显然合理而正当.但同样,在各方博弈中,再分配的绝对公平显然只能是理想化的要求.对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真正重要的是:股权分置改革后大股东与小股东能不能有双赢的机会———上市企业的管理、生产力及业绩有实质性的改进.
  企业素质的改进应该是股权分置改革最重要的目标,可惜内地在这方面的讨论很少,注意力都集中在市场供需平衡及股东利益冲突这两个问题上了.企业素质的改进与企业的控制权直接相关,而股权分置往往导致企业控制权的僵化.
  第三,控制权僵化的问题.
  三分之二的法人股不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流通,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特别是其国企母公司,对上市公司具有不可动摇的控制权.某个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如果运用不当,企业经营必然出问题.
  股权分置改革,企业生产力将下降,利润减少,股价下跌.
  在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当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价因为经营不善而跌到一个很低的水平时,一些策略性投资者就可以介入,大量收购该公司的股票,或以收购兼并的形式,成为控股股东,并撤换管理层、更改经营方式、提高生产力及业绩.
  具有中国特色的股权分置制度完全限制了企业控制权市场的存在与发展,有能力的大股东无法替代无能的大股东,企业也就无法在市场压力下通过优胜劣汰而有系统地扭亏为盈,持有烂股的小股东也就无法借收购兼并来翻身,日久天长,股市也就失去活力而一蹶不振.
  具体可以参考相关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