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班会教案 ——精彩人生,与法同行看图片 活动过程多点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03: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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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班会教案 ——精彩人生,与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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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班会教案 ——精彩人生,与法同行看图片 活动过程多点
活动主题:“精彩人生与法同行 ”
活动目的:让队员亲身体会到法律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学会用法律的武器帮助他人,保护自己,最后立志做守法、护法的小卫士.
活动过程:
主持人:大家好,三年级二班“精彩人生与法同行”主题班会现在开始.首先请辅导员讲话(全体学生鼓掌)
辅导员:同学们好,4月22日是世界法律日,法制生活的时代已经来临.法律时时在我们身边.我们的生活处处有法.今天我们一起与法同行,体验精彩人生.预祝本次主题班队会圆满成功!(鼓掌)
甲: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
乙: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丙: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丁: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甲:那么什么是法呢?
生1:法是由国家制定的,是国家强制每个人必须遵守的规矩.
生2:法是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
生3:法是国家为了使大多数人生活得更好,而给人们的行为规定的一种规范、标准、尺度.
乙:同学们都知道我国有哪些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关的法律?
生:法的种类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丙:对,法是有许多具体法律条文组成的.这些法律条文清楚地告诉人们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哪些是犯罪行为,应受到什么样的刑罚,在某些情况下必须做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事.
丁:嗯,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时限是多少年,公民应在多大年龄接受义务教育等.
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什么是犯罪,犯罪应受到什么惩罚.
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未成年人应当受到哪些保护,侵犯未成年人的权益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等.
丙:是啊,当今社会,法律已成为维护我们社会稳定公平,让我们的生活安宁幸福的有效保证.
丁:法律时刻提醒着我们,约束着我们,衡量着我们的行为.因为有法可依,我们身处的社会才变得更加安全有序.
甲:法律是公平的使者,是正义的化身,是我们的保护神.
乙:如今社会纷繁复杂,所以身处其中的我们,不仅要懂法,还要学会对一切触动法律的陷阱与诱惑说:NO.
丙:作为新世纪的小公民,我们还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帮助他人,保护自己,立志做守法护法的小卫士.
丁:让我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让法律监护我们健康成长!
请听《一个真实的故事》:在四川的一个贫困山区,有一位十三岁的小女孩,叫杏儿,她非常好学上进.一年冬天,她的妈妈为了多挣些钱过年,大雪天,上山采药,不幸摔死在山崖.爸爸让她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已经长大的弟弟.而她为了生活不得不到镇上一家餐馆洗盘子,月工资只有300元.她每天工作十个小时,常常睡眠不足.一次由于实在太困了,不小心打碎了几个盘子.狠心的老板扣去了她半个月的工资.回家后,还被心情不好的爸爸一顿责骂.杏儿多么渴望能再次背起书包,捧起心爱的书本,重新回到老师和同学们当中啊!
甲:同学们,同样是生长在新世纪,同样是花季少年,我们丰衣足食,而她却为了温饱和一个读书的权利奔波挣扎.同学们有什么想说的吗?
生1:她太可怜了,我想给她捐些钱帮助她回到学校.
生2:《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16岁以前的孩子应按国家规定接受义务教育,她爸爸应该让她回到学校继续读书.
生3:《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任何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黑心老板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乙:同学们去超市都希望能愉快购物.可是一个小女孩在超市的遭遇却令人同情.
《超市遭遇》:活泼可爱的小女孩玫玫最近一直郁郁寡欢,成绩有了很大滑坡.原来,一次在某超市购物时,她被保安怀疑偷窃了超市的东西,被迫接受搜身,并被关禁闭数小时.回家后她不敢将此事告诉家长.巨大的心理压力使她像换了一个人一样:怕见生人,怕与别人交谈,甚至怕别人看自己的目光.结果患上了轻度抑郁症.
丙:遇到这样的事,我们可以依据哪些法律保护自己呢?
生1: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留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生2:遇到类似侵犯自己人身自由的人和事,不要忍气吞声,任人摆布,自认倒霉.而应及时求助于法律和他人的帮助,讨回公道,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丁:说得对,该出手时就出手,我们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校园是我们的第二个家,可是有时我们也会面临一些问题,请听听同学是怎么说的?
《校园暴力》:校园是我们健康成长和努力学习的美好乐园,但并不排除校园里发生暴力事件的可能.有一个中学生组成的犯罪团伙,作案手段凶残老练,最大的17岁,最小的只有14岁.他们常常以在校生为目标,先骗后抢,再非法拘禁,敲诈勒索.
丁:面对校园小霸王,我们该怎么做呢?
生1:不要一味退缩与忍让,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真正保护自己的权益.
生2:我认为尽量不要与小霸王发生正面冲突,惹不起,躲得起.
生3:如果对方过于强大,可以假装顺从,然后再报告老师和家长,寻求解决办法.
生4:为避免此类事情发生,建议同学们上下学要结伴而行.
甲:我们还应学会用法律约束自己,远离违法犯罪.如果只顾自己享受,漠视法律,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误入歧途,受到法律的审判和制裁.那些藐视法律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请听故事《一个阳光男孩的沉沦》:学生A家庭条件优越,一次由于考试没考好,与父母发生激烈的争吵后离家出走.在一个网吧外面结识了一位大哥.在大哥的盛情邀请下,A跟着大哥进了网吧,又认识了几位哥们.此后他们经常玩游戏,泡网吧,一起在网吧同吃同住,花的都是A的钱.A的父母几次“围追堵截”,但是都在他的几个哥们的掩护下“全身而退”.A看见父母心力交瘁,日益苍老,心中略有后悔,可还是觉得跟着大哥似乎更自由快乐无比.后来,A跟着大哥们进了歌舞厅,在哥们的怂恿下吃起了摇头丸.终于有一天他的钱都花光了,没钱吃饭,想朝哥们借,却招致一顿痛打.没办法只好忍气吞声帮哥们偷窃抢劫,甚至贩卖起了毒品.后来遭到警察追捕和通缉.A整天战战兢兢,吃不好饭,睡不好觉,惶惶不可终日.
甲:A的故事给我们带来哪些法律启示呢?
生1:A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非法定节假日,严禁中小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的规定.
生2:A的行为构成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
生3:那些所谓的大哥们太令人痛恨了,他们违反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9条:任何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为其提供实施不良行为的条件.他们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生4:那些坑人的网吧和歌舞厅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根据规定,营业性歌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应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生5:应向公安机关举报或向青少年保护组织反映,寻求他们的帮助.
生6:同学们也要注意,不管遇到什么情况,不要嫌父母管得太宽、太严,都不要离家出走,因为家是我们最安全的地方,离开家可能要面临很多危险.
乙:是啊,我们只有了解法律,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用法律做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远离不法侵害,远离违法犯罪.
丙:请全体起立,一起宣誓:
立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法律知识,维护正义和生命的尊严,人人争做守法、护法的小卫士!(宣誓完毕,请坐)
丁:下面请班主任老师作总结.
辅导员:同学们,“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一失足成千古恨哪!所以希望每位同学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养成良好品行,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懂法、守法、护法的小公民!衷心祝愿同学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拥有精彩人生!
主持人:谢谢班主任老师,谢谢大家,三年级二班主题班会到此结束!